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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届十佳“外艺之星”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08-0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十佳“外艺之星”评选活动,表彰品学兼优、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树立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良好形象,让全体学生学有楷模、赶有目标,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07年11月22至2007年12月13日

三、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评选方式:

根据各系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评选工作采取定额分配推荐名额、差额评出推荐人选和择优表彰的方式进行。

五、评选标准

1、上进心强,有强烈的竞争合作意识和良好的学习品质。学习上目标明确、志存高远、态度端正、刻苦认真、质疑好思、善于合作、成绩优秀、堪称楷模。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广泛的群众威信,能积极、主动、有效地组织、参与学院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

3、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关心社会,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尊重他人;遵守纪律,遵守公德;诚实勤俭,孝敬父母;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笃实宽厚,勇毅力行。

4、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自觉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

5、在校期间曾获得学院学风建设“外艺之星”荣誉称号。

六、不能参与评选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参与评选:

1、在校期间曾受通报批评、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必修课、限制选修课期末总评有不及格者;

3、在校期间有旷课、违纪外宿或晚寝迟归记录者;

4、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其它情形。

七、评审机构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各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各系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八、活动方式及推进步骤

(一)初评阶段(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5日)

1、各系推荐。各系评审小组征求本系教师、学生意见,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按规定确定若干名本系学生作为推荐人选。名额分配如下:

外语系:8名,国际商务系:4名,音乐系:4名,美术系:2名,学前教育系:2名,信息技术系:2名,中文系:2名。

各系组织推荐人选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十佳“外艺之星”推荐申报表》(以下简称《推荐申报表》)。各系评审小组由系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德育导师代表若干人组成。

2、投票。各系评审小组将本系十佳“外艺之星”推荐人选通过宣传单张、系宣传栏、各系网页等渠道进行宣传,发动、组织本系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2选1的比例确定各系十佳“外艺之星”候选人。即:外语系:4名,国际商务系:2名,音乐系:2名,美术系:1名,学前教育系:1名,信息技术系:1名,中文系:1名。

3、候选人公示。各系评审小组将候选人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提交评委会。

(二)复评阶段(2007年12月6日至2007年12月13日)

评定十佳“外艺之星”。评委会汇总12名候选人材料,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确定10名十佳“外艺之星”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首届十佳“外艺之星”产生。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2月15日)

1、举行颁奖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隆重表彰,授予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首届十佳“外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纪念牌匾。

2、编印有关图文、音像资料,大力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九、工作要求

1、各系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及时上报材料,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推荐申报表》中“先进事迹”的填写,要注重用事实说话,突出事迹的感染力和震撼力,文字优美,字数在1000字左右。

3、各系将候选人材料于2007年12月7日(周五)前交学生处五山校区311办公室,每位候选人上交两张5R个人生活照,照片以JPFG格式上交,单张照片像素在800×600,大小在500K以上。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本活动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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