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2007年我院制定并印发的《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做好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人数及发放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2007年我院总名额为14人,学院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二)各系名额分配情况
外语系:5人,国商系:2人,学前系:2人,美术系:1人,音乐系:2人,信息系:1人,中文系:1人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严格按照《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四)递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学生填写);
2、《XX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系统一填写)。
(五)材料上交时间:
各系将评审材料于2007年12月6日上午下班前上交。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人数以及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5000元/人,2007年我院总名额为224人,分两次发放,每次2500元。
(二)各系名额分配情况
外语系:90人,国商系:30人,学前系:26人,美术系:21人,音乐系:20人,信息系:20人,中文系:17人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严格按照《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四)递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学生填写);
2、《XX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系统一填写)。
(五)材料上交时间:
各系将评审材料于2007年12月6日上午下班前上交。
三、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人数以及发放
我院2007年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009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2007年秋季下达第一学期资金,即每生1000元,学院分5个月每月200元标准按月打入学生伙食卡。
(二)各系名额分配情况
外语系:405人,国商系:134人,学前系:114人,美术系:95人,音乐系:96人,信息系:89人,中文系:76人
(三)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评定。
(四)递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学生填写);
2、《XX系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表》(系统一填写)。
(五)材料上交时间:
具体上交时间待请示上级后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各系应指导学生正确填报表格,不得随意增减文字,否则申报无效。申请表中需填写的部分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需要学生个人签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用电脑打字的,不可改变表格的原有位置和格式。申请表中各项栏目需填写完整,没有相关信息的,要填“无”。申请表中的各级“意见”栏目需要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各系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名额推选候选人,初评结果应在系内进行公示。
3、所有评审材料请以文字版和电子版形式上交,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学生处
2007年12月4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
附件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6: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