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经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复核,共有34名学生符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50元(如被认定为困难等级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高,则由学校资助补足差额),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漏报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和补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0-3845837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