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顺利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学院交叉互审、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复核、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统一划线,现将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不受理匿名反映),逾期不予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11月11日止,共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38458372
联系人:朱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11月5日